“中医与西医相结合”被列入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经验

发布日期:2019-06-16 903人浏览

5月2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(2019)》,介绍我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状况。报告显示,2018年全国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近1000家,门诊量达544.7万人次。

“中医与西医相结合”被列入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经验。在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经验章节,报告指出,“保健与临床相结合、个体与群体相结合、中医与西医相结合”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,符合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律,顺应妇女儿童健康需求。

报告指出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具有独特优势,并总结了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实践应用: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设置。推进省级和地市级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,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。提高机构中医药防治妇女儿童疾病能力,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。二是推进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。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广泛提供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针灸、推拿等中医药服务。发挥中医“治未病”优势,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、养生康复等服务。三是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。针对妇女儿童常见病、多发病和不同年龄阶段保健需求,组织专家筛选常用、方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,提高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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